关于2022-2023-2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
各班级:
请通知本班学生仔细核对已修读课程的通过情况,做好本学期的重修报名和学习。
一、重修课程范围
全校本科生(含专升本)双学期(即各学年第二学期课程)不及格课程。如有课程开课学期进行了调整,请学生提出重修申请。
二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2023年2月27日至3月9日,以班级为单位报名、汇总后报所在学院院办。
三、重修方式
分为单独开班、跟班学习和自学。跟班学习时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班,跟班课程上课时间应避免与自己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。
四、重修课程组织
(一)专业课程重修
专业课程重修由各学院自行负责。专业课程重修采取跟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行重修。各学院负责统计汇总本学院学生专业课程重修报名信息。如专业课程开课学期有调整,学生需向学院提交重修申请,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重修。
(二)公共课程重修
公共课程重修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负责。公共课程重修采取单独开班、跟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。请需要重修的学生仔细核对课程的开课学期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。
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本学期公共课重修学生名单进行汇总上报,打印经办公室主任签字,盖章后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,一经上报不许更改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所有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,重修学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集体学习,否则不具备重修考试资格。
2.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第8学期进行课程重修,因此2019级本科生不参与本次重修报名。
3.专升本学生在重修报名时,请在所报重修课程名称后备注上“专升本”。例如:线性代数(专升本)。
4.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将在开班前统一下发通知。
工程综合办
2023年2月27日